为进一步规范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辅警素质,稳定辅警队伍,促进辅警队伍内部良性竞争,经报赤水市人民政府批准,赤水市公安局计划面向原有辅警定向招聘3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类别及人数
(一)报考对象
2018年12月10日前进入赤水市公安局,并至今仍在职在岗的原有辅警。
(二)岗位类别、人数
实行男性、女性分类招聘。男性、女性均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中的年龄分段进行招聘,各年龄段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定向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5月13日。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热爱公安工作,在本职工作中表现良好的;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身高不达标的须进行纵跳摸高;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已报读提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但未毕业的人员(以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或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收容教育的,有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不设现场报名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761)选择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3.人数公示: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总数及分段年龄数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三个工作日。
4.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3日17: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1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加1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4.因专项工作或综合工作突出,获得本局个人嘉奖的加0.5分,县级党委政府或遵义市公安局个人嘉奖的加1分,市(州)级党委政府或省公安厅个人嘉奖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或公安部个人嘉奖的加3分,各类嘉奖可累计加分,对同一事迹获得多个级别嘉奖的,只记最高级嘉奖;
5.从事公安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加0.5分,满10年及以上的加1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1.5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2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4月30日。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流程
1.笔试
①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②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点为准(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考试)
③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④笔试内容:基本级执法资格知识、基础知识与基本写作、政治理论、计算机操作理论知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⑤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⑥笔试成绩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①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若该职位人数达不到3:1时,按该职位实际人数进入复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复审对象。
②审查时间、地点:在非涉密公文系统另行通知
③资料审查: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人员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等资料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加分条件。
④身高测量:医务人员、监督人员现场对考生进行身高测量,医务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经测量身高未达到标准的,进行纵跳摸高,标准为男性≦255厘米、女性≦220厘米,纵跳摸高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加分情况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三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体能测评
①体测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②体测时间、地点:在非涉密公文系统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体测)
③体测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女性46周岁以上、男性51周岁以上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为健步走。
④体能测评成绩实行达标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制定达标线,达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⑤因工负伤需免体能测评的,应提供人社局认定的工伤证明材料,经招聘办认定公示,可予以免测,其体能测评成绩按达标计算。
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不达标计算。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评结束离开测评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评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⑦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成绩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三个工作日。
4.面试
①面试对象:体能测评达标人员, 若该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3:1时,按该职位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时间、地点:在非涉密公文系统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
③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景处理能力等。
④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公示:总成绩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结合年龄因素,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但有传染性疾病、影响正常工作的严重疾病的应认定为不合格。
3.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办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4.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做出体检结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多递补一轮。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征信情况、家庭社会关系及不得报考情形等方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含自愿放弃的)职位出现空缺时,该职位考生不作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下发通知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的合同制警员需进行为期30日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九条、四十条之规定,解除合同制警员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赤水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管理使用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赤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使用。
(二)经以上程序转隶为合同制警员的,应服从局党委工作岗位调整安排。
(三)被聘用为合同制警员学历是高中(中专)的,必须在首次合同期(三年)以内提升为大专以上学历,三年内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已报读提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聘用为合同制警员的,须签订协议承诺在三年内取得学历证书。
七、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应聘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将通过公安内网非涉密公文系统通知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及时阅读通知信息以及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九、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1-22821915
技术咨询电话:0871-63584824
监督电话:0851-22861578
附件:1.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定向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
员职位表
2.赤水市公安局2024年定向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
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定向招聘体能测评达标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