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川县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3〕97号)和《关于举办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会的通知》(陕卫人函〔2023〕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定向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16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出生年月按照全省统一发布公告年龄执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按照全省统一发布公告要求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全科医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在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体育场北区E1-N2-N3入口(中国西安人才市场招聘广场)举办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会。招聘会时间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进行。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按照《202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要求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签约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 ,医学基础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体育场北区E1-N2-N3入口(中国西安人才市场招聘广场)

2.面试形式及计分办法

(1)面试形式及测评要素。采用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用同样的评分标准。考官根据考生的应答表现,对其相关能力素质作出相应的客观评价。

(2)面试分值的计算办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总分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须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公示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社部门以正式文件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岗位调剂

    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在我县招聘计划范围内进行,我县制定调剂方案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规定,新招聘到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大专学历的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宜川县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六、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宜川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陕西省2023年定向招聘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医学类本科生计划一览表.xls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