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我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衢江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衢江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岗位1 | 6人 | 男性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岗位2 | 6人 | 女性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岗位3 | 6人 | 男性 |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岗位4 | 6人 | 女性 |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衢州市生源或户籍(以报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6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视同对待。
毕业5年以内是指2018年-2022年期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6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视同对待。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公布核减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11月24日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2022年12月6日17:00
2.报名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84(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应及时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书照片,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未提交报名材料照片、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2月4日9:00-12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四)公布核减岗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的按比例进行核减(核销)。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关注“衢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信息,根据公布信息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六)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作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范围。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衢江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学信网核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资格复审开始时间24小时前提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时间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十)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2.报考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各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后备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止)。拟递补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政策废止,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参照衢州市区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招聘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招聘联系电话:0570-3838415、0570-3689381。
2.为提高效率,方便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江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贴好照片,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将所需的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3.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请自行提前做好沟通协商。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及单位无关。本次公开招聘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请考生自行复习掌握。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57。
8.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