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至2021年10月21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