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哈尔滨市木兰县教育局、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1年哈尔滨市木兰县教育局、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集合地点

1.集合时间:2022年2月18日早7:00时。

2.集合地点:木兰县中医医院。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要事先粘贴好双面胶)、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盖章),同时自备体检费用,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至12个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如考生隐瞒或因个人原因未告知相关真实情况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要准时参加体检,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在体检当日集合时至体检工作结束前,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医护人员检查口腔等必要情况除外),按要求扫健康码、测量体温,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4.考生在体检前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特别是国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如身处中、高疫情风险地区,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须按要求做好相关隔离和核酸检测。以上情况考生应提前报告并暂缓体检,待当地降为低风险地区、考生解除隔离且最终核酸检测为阴性后再主动与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根据情况另行安排体检。考生未如实报告上述情况自行参加体检,导致当地出现疫情等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附件2)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46435386@qq.com。隐瞒事实及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自负后果。

 

附件:

     1.2021年哈尔滨市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

     2.放弃体检资格声明书.doc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