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的公示


按照《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初步审核,28名考生符合《公告》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条件,现将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分值予以公示。因报名时各地疫情因素,此次引进资历评价以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为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按照《2022年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资格审核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选聘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对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

受理电话:0454-2132800(工作日8:30-17:00)


附件:

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名单.xlsx




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